脫硫廢水為電廠終端廢水。水質差,難以處理。傳統工藝采用“中和+絮凝+沉淀+澄清”,以降低廢水的濁度和部分硬度。然而,鹽含量沒有顯著降低,廢水不能再利用。燃煤電廠是我國的支柱產業,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滿足我國社會群體的用電需求。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,燃煤電廠脫硫廢水的排放要求也越來越高。
脫硫廢水零排放實施背景
1、2015年4月16日,國務院發布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,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,高度重視工業污染防治工作。
2、2016年11月10日,國務院發布了《污染物排放控制許可證制度實施方案》(國辦發〔2016〕81號),明確提出完善污染物排放控制許可證制度,實施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。
3、2016年11月24日,國務院發布《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》(國發〔2016〕65號),實施專項治理,全面推進達標排放和污染減排。
4、2017年1月12日,環境保護部發布了《火力發電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》,穩步鼓勵使用水處理工藝,確保脫硫廢水不排放。
脫硫廢水零排放新工藝打破了傳統工藝的弊端
脫硫廢水成分復雜,重金屬含量高,pH值酸性,硫酸鹽含量高,濁度高,腐蝕性強,處理難度大。常用的傳統處理工藝是石灰石-石膏法,但許多燃煤電廠仍存在排放水質達不到《火力發電廠石灰石-石膏濕法脫硫廢水水質控制指標》(DL/T997-2006)的問題,尤其是COD和氨氮嚴重超標,因此,處理工藝需要及時改進。
新脫硫廢水零排放工藝采用獨特的膜濃縮工藝,使濃縮水濃縮到極限。后續蒸發系統可節省15%的蒸發成本。技術人員對水質進行評估,并可根據用戶需求制定定制方案。投資可大幅減少10-30%。操作方便,工藝流程簡單。處理后的水質達到國家回用標準,大大節約了廢水排放費。
零排放:一種近零排放處理